让群众以“主人翁”身份参与基层治理
——环县搭建“四化”平台推动为民服务常态化
新甘肃·甘肃法制报记者 马志国
(资料图片)
今年以来,环县在推进平安建设和主动创稳行动中,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,不断完善“4+1”模式,灵活搭建“四化”有事好商量平台,着力推动听民声、察民情、汇民智、解民忧工作常态化,有效调动群众以“主人翁”身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。
召开时间制度化
县委、县政府专题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常态化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会议“保平安、促振兴”的十条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十条意见》),提出“4+1”的明确要求,各村民小组每季度必须召开1次村民小组群众会议,年终召开1次总结大会。
参与人员固定化
《十条意见》明确要求,派出所所长、司法所长必须参加矛盾纠纷多的村民小组群众会议,乡镇党委书记、乡镇长每年每村至少参加1个村民小组群众会议,县级联乡领导每年必须参加所联乡镇群众会议不少于2次,必须参加矛盾纠纷突出村的村民小组群众会议1次,年终听取乡镇组织开展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工作汇报。
组织形式亲民化
《十条意见》提出,村民小组群众会议要接地气,组织召开形式要亲民化、多样化,打破会议本有的古板模式和生硬状态,不再单一地固定在村部会议室召开,或在庄前屋后,或在窑洞院落,或在田间地头,或在红白喜事间隙、或探索设立“创稳小院”召开,参会人员就近席地而坐,干部与群众真正融为一体、打成一片。群众在会议中学政策消疑虑、话家常说事理,干部在会议中讲政策听民意、汇民智解民忧,零距离倾听群众心声,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,使干群关系持续不断优化。
解决问题一线化
村民小组群众会议常态化地召开,完善了有事好商量机制,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,有效促进了源头治理。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通过村民小组群众会议,足不出村组直接反映给党委、政府;邻里之间、家庭之间的一些矛盾摆在了桌面上,县乡在职党员干部、退休干部、村贤户老等依托这个平台宣传政策、说和理事,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,不能当场解决的,现场商议拿出最优解决方案,创造时机、穷尽举措予以化解,努力做到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乡、矛盾不上交”。
责任编辑:韩小月